近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 政策目标中指出: 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在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降低循环成本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形成资金流、信息流、商贸流等多方面集聚效应,更好服务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东部城市做优做强,中部城市巩固提高,西部城市打基础立长远。 分配方式方面指出: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名单,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控制。具体按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补,东部、中部(含辽宁、吉林、黑龙江)、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城市5亿元的统一标准予以补助(城市群补助总额按10亿元上限控制),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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