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交警召开新闻通报会,再推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这是济南交警发布的第七批举措。其中一项是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 这项举措对从事物流运输服务(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有通行备案历史记录且近3个月无违法事故记录的货车,除早晚高峰、城市快速路及高风险等级道路、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货车外,取消城市道路禁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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