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交警积极推进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落实落地。山东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围绕发布通行管理政策以及各项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配送禁行道路范围,保障城市配送车辆快捷备案、便利、安全通行。以下为各地发布的具体公告: 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交警发布公告,重新明确了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同时明确新能源车辆不受任何禁行限制的管理规定。 济南: 实施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备案车辆15分钟限时临停,允许配送货车短时停车作业。 青岛: 行政区域内除胶宁高架路、新冠高架路、杭鞍高架路、八大关景区道路、胶州湾隧道外的其他所有道路对运输普通货物(不含危险物品、建筑废弃物)的微型、轻型新能源货车不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东营: 除交通高峰期外均允许相关配送货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在6小时以上;夏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4:00至17:30,19:00至22:00。冬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3:30至16:30,18:30至22:00,并增设22:00至次日6:00通行时段。放宽限行路线,在原先限制6条路线的基础上放宽到10条,满足配送货车实际通行需求。 烟台: 在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驾驶员没离开现场,在没有施划黄色禁停标线、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城市次干路、支路的社区服务中心、便利店、药店、菜市场等确有停车装卸需求的地方,允许配送货车短时停车作业。 威海: 在确需有停车装卸需求的配送车辆,在平峰时段,允许短时停车作业。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交警进一步优化配送货车通行证网上申办工作,为通行备案网上办、掌上办提供政策支持。 青岛: 货车通行证实施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登录“青岛公安网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微警务”办理,当事人无需来回往返。符合安全与环保条件的,一日内核发通行证。通行证有纸质和电子两种,当事人可以按需申领。 淄博: 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交警网”、“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实现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快递等涉及民生配送车辆的大型货车通行证(码)互联网全天候实时自助申领、即时生效。 烟台: 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系统对跨城区、跨县区的通行证,可以通过发起会签实现“一站式”申领。 山东各市落实落地这些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货车通行效率,实实在在方便了广大卡友,可以说,山东交警的这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实值得其他省市好好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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