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交通部发文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6月29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所谓的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即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港口是对外贸易的重要枢纽,交通部、发改委将降费政策延续到年底,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推动外贸企业减轻压力,渡过疫情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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