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其中,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控制要求、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7个方面来阐述。 在油罐车排放控制要求方面提出: 1、油罐汽车和新投入使用的铁路罐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并具备油气回收功能。 2、油罐汽车底部装卸油系统公称直径应为100mm,底部装卸油系统包括卸油阀、紧急切断阀、 呼吸阀、防溢流系统及连接管线等。 3、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公称直径应为100mm,油气回收系统能够将向油罐汽车发油时排出的 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油品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油罐内。任何情况下不应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油品泄漏。 4、油罐汽车油气回收耦合阀、底部装卸油密封式快速接头应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内。多仓油罐汽车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进入管路箱。 5、油罐汽车应符合GB18564.1的技术规定。 6、油罐汽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管路系统渗透检测应按GB18564.1和GB36220执行。 7、铁路罐车应符合TB/T2234等标准的技术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 以上是《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还有其他两项包括《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大家可以关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具体政策内容。 如果大家有什么建议可以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至生态环境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idongche@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林春骏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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