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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于8月1日起对国三车、黑烟车限行

2020-4-10 11:26| 原作者: 高李敏|来自: 卡车之家

4月9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限制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限行国三柴油车及黑烟车的政策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截至4月30日。


意见稿中透露:2020年8月1日,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货车及黑烟车在东莞部分区域行驶,并暂定于2021年8月1日,国三限行政策将在全市所有道路铺开!

届时国三柴油货车将禁止通行(高速除外)

具体内容:

一、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分阶段限制通行

1、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X234石大公路—X241连马路—X983县道—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2、自2021年8月1日起(暂定),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二、实施黑烟车限制通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目前对公众发布的仅为意见稿,大家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件
收件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68号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务指挥中心,收件人:梁警官。

2、电子邮件
收件邮箱:3069642697@qq.com。

3、意见材料要求
个人意见,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企业意见,加盖公章。

4、咨询电话:0769-22617022
     发布者: 刘光辉 | 查看: 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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