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限制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限行国三柴油车及黑烟车的政策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截至4月30日。 意见稿中透露:2020年8月1日,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货车及黑烟车在东莞部分区域行驶,并暂定于2021年8月1日,国三限行政策将在全市所有道路铺开! 届时国三柴油货车将禁止通行(高速除外) 具体内容: 一、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分阶段限制通行 1、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X234石大公路—X241连马路—X983县道—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2、自2021年8月1日起(暂定),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二、实施黑烟车限制通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目前对公众发布的仅为意见稿,大家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件 收件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68号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务指挥中心,收件人:梁警官。 2、电子邮件 收件邮箱:3069642697@qq.com。 3、意见材料要求 个人意见,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企业意见,加盖公章。 4、咨询电话:0769-22617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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