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鼎商用车

      
搜索
润鼎商用车 润鼎商用车 资讯 政策法规 查看内容

交通部:水路运输商品汽车可按普货运输

2020-3-24 10:42| 原作者: 王鹏|来自: 卡车之家

要说《GB1589-2016》的最大成果,恐怕应该就是轿运车行业的集中治理了。从2016年“9·21”开始,到2018年的7月1日,将近2年的时间,经过多个阶段的治理,轿运行业已经恢复到了合法运输的健康状态。


但在目前的法规下,公路运输商品汽车最大的承载量也只有中置轴轿运车可达到的8台,相比于此前有大幅的下降,因此,许多企业都开始向公铁水联运进行转型。


但是,由于商品汽车不可避免要携带燃料,而水路运输管控较严,因此此前此类运输会被划分为“危险品运输”的领域,这使得商品汽车运输“公转水”遇到了一些阻力。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对水路运输商品汽车的要求做了明确要求: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以闪点在38℃以下的易燃液体为燃料驱动的新出厂商品汽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一、车辆燃料箱中存有的燃料较少,且车内油量警示灯亮起。

二、车辆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三、车辆在集装箱内有效系固,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

其他车辆交付船舶运输,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

这一措施可以说是为水路轿运做了一次“松绑”,这也意味着,未来公路轿运的份额将继续减少,公、铁、水联运的趋势将不断加强。
     发布者: 张涛 | 查看: 3689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自:润鼎商用车"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润鼎商用车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润鼎商用车"。
2、凡本网注明 "来自:XXXX(非润鼎商用车)"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版权问题禁止转载的,请与本网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从本网删除。
联系QQ:59887397

 


 

 

润鼎商用车  

[ 关于我们 ] [ 人才招聘 ] [ 展会合作 ] [ 广告服务 ] [ 友情链接 ] [ 免责声明 ]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 2019-2025 rdcvw All Rights Reserved. 润鼎商用车网rdcvw.com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来源润鼎商用车
北京润鼎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178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B115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9006958号-1公安局备案编号(京公安网备11010502037310号) 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2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