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有关事项如下: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对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 对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 对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分别见附件1-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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