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正式发布《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这份时隔近十年的重磅修订,将为商用车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实施时间表确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标准建议实施日期为2027年7月1日。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需满足全部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给予7个月过渡期,至2028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 二、流线型重卡:最大政策红利 本次修订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首次为流线型半挂牵引车及铰接列车提供法规依据。 新规明确:装备大倾角流线形驾驶室、A柱倾角不小于30°、R点到车辆最前端不小于1700mm的半挂牵引车,被定义为"流线型半挂牵引车"。由该类牵引车组成的铰接列车,长度限值可达18.1米,与长头铰接列车享受同等待遇。 这一突破直击行业痛点。数据显示,商用车以12%的汽车保有量贡献了55%以上的碳排放,而低风阻技术节油效果占比达21%。流线型设计风阻系数可降至0.25-0.35,较平头车型降低10%-30%,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技术路径。 三、45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规范前悬乱象 针对市场上45英尺集装箱半挂车前悬过小(甚至仅500mm)导致的违规隐患,新规做出针对性调整:运送45英尺集装箱的铰接列车长度限值由17.1米调整为17.3米;半挂车牵引销中心轴线至最后端的水平距离限值由12米放宽至12.2米。这一调整既遏制了过度缩短前悬的违规空间,又保障了集装箱与挂车的技术匹配需求。 四、单胎轴荷限值上调:从7吨到8吨 新规将单轴每侧单轮胎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由7000kg调整为8000kg。这一调整基于三方面考量:现行轴荷与总质量限值关系导致分配裕度不足;新能源车型因电池布置普遍存在前轴超载;符合公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10吨的技术要求。 五、五项行业建议暂未采纳 编制说明同时披露了五项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这些行业高度关注的建议本次修订暂未纳入: 1. 新能源商用车总质量限值:尽管行业基于电池自重平均增重约2吨的现状,提出放宽限值以弥补"亏吨"劣势,但经多部门协调研讨,综合考虑安全风险等因素,决定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2. 双挂列车:因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辆货车只能牵引一辆挂车",标准需保持与法律一致性,待法律法规修订后再行研究,本次暂不纳入。 3. 五轴渣土运输车:考虑到对超载运输治理可能带来的压力,本次修订暂不纳入该车型。 4. 集装箱运输车高度:行业建议将限值由4米调整为4.2米以保持与法规一致,但交通运输领域从桥涵通过性、公平性等角度提出不同意见,经协调维持2016版标准不变,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后再进一步研究。 5. 气动造型铰接列车:针对驾驶室造型优化实现节能的诉求,交通运输领域从执法便利性等角度考量,认为应执行与平头铰接列车相同的长度限值,本次暂不对其定义及尺寸限值做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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