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运输适用于多种运输场景,包括公路、铁路、海运等多式联运方式,尤其适用于高时效、高价值的货物运输。目前,TIR系统已有70多个国家或地区加入,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成功的国际海关运输系统之一。 TIR运输不仅提升了国际贸易的便利性,还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流合作和经济发展。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TIR系统在促进全球贸易和物流发展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 近10年,我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量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从2014年的0.4亿吨增长至2024年的1.15亿吨。《规定》自实施以来,仅于2022年、2023年依据《条例》修订开展了2次配套修订。 为更好适应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亟需对《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规定》修订草案包括总则、客运管理、货运管理、共同规定、行车许可证管理、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检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五十五条。 关于货运管理,主要规定了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市场准入条件、备案程序和要求、运输管理要求等。 重点修订包括: 一是要求从事国际危险货物运输、国际大型物件运输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内相应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且实际运营满3年。鉴于现行双多边协定并未对国际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例如冷链运输)作专门规定,未对其单独设定准入条件。 二是明确从事国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国际道路大件物件运输的中方外方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国内和运输发生地的相关规定。 有关于货运管理的章节原文如下: 另外还包括其他几个方面: 共同规定。 主要规定了线路公布、许可和备案信息报送、人员培训、随车证件要求、境外突发事件处理、终止经营以及外国运输车辆管理等要求。重点修订:一是新增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定期信息报送和公示要求。 二是新增重大境外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三是规范外国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在我国运输应当履行的义务。 行车许可证管理。 主要规定了行车许可证发放主体、印制、交换、分配、具体发放等要求。 重点修订:一是明确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车许可证管理。二是明确非边境口岸省份行车许可证管理流程。 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检查。 主要规定了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检查事项。 重点修订:一是新增细化特别行车许可证核验、车辆技术状况检测、驾驶人员资质审查、路单货单查验及保险凭证核实等检查内容。二是明确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违法车辆可以采取劝返措施。三是新增对运送急救病人等情形的优先检查规定。 监督检查。 主要规定了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开展承诺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信誉考核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监管、违法行为处置等事项,和部对地方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等。 重点修订:一是新增对经营者许可和备案后的实地监管要求。二是新增将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纳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并开展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监管的规定。三是明确非边境口岸省份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四是新增对多次违法车辆限制发放许可证等措施。五是明确部对地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开展监督评价。 法律责任。 主要规定对国际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设置相应行政处罚。重点增加对外国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注:图中浅蓝色(包含深蓝色)为《TIR公约》缔约国,深蓝色为TIR运营国家/地区,灰色表示该国已批准《TIR公约》,目前正在努力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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