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鼎商用车

      
搜索
润鼎商用车 润鼎商用车 资讯 政策法规 查看内容

进口半挂牵引车零关税!财政部发布通知

2023-9-5 10:30| |来自: 财政部网站

近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 政策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口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上述22项商品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入籍,按照交通运输、民航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展营运,并接受监管。

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可从事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始发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在内地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120天,其中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到内地“点对点”、“即往即返”的客、货车不受天数限制。

机坪客车、全地形车营运范围为海南自由贸易港。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

三、上述22项商品的适用主体、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等其他规定,继续执行财关税〔2020〕54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 刘光辉 | 查看: 38743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自:润鼎商用车"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润鼎商用车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润鼎商用车"。
2、凡本网注明 "来自:XXXX(非润鼎商用车)"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版权问题禁止转载的,请与本网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从本网删除。
联系QQ:59887397

 


 

 

润鼎商用车  

[ 关于我们 ] [ 人才招聘 ] [ 展会合作 ] [ 广告服务 ] [ 友情链接 ] [ 免责声明 ]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 2019-2022 rdcvw All Rights Reserved. 润鼎商用车网rdcvw.com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来源润鼎商用车
北京润鼎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178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B115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9006958号-1公安局备案编号(京公安网备11010502037310号) 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2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