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比亚迪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公告》显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今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人民币345,814万元,其中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补充清算资金人民币312,628万元,2017年度补充清算资金人民币33,186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9]187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中2016、2017年度清算和补充清算资金的通知》(深坪发改函[2019]292号),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今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人民币345,814万元,其中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补充清算资金人民币312,628万元,2017年度补充清算资金人民币33,186万元。 本次收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将提升公司现金流,减少公司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下降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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