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其中包括《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限值》的相关标准。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7月16日。 据悉,《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于2014年首次发布,201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建议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以下为货车相关车型燃料消耗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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