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车辆范围内的柴油货车,经拆解公司拆解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后可享受补贴。 补贴受理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6月10日;拆解公司办公时间:以各拆解公司发布为准;补贴复核时间:2019年6月30日17:00止;补贴下拨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补贴兑付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7:00停止兑付补贴。 补贴标准为微型载货柴油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每辆补贴4000元;轻型载货柴油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每辆补贴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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